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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规范/ 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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轧机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作者: ‖ 时间:2013-4-17 ‖ 来源: ‖ 点击:7066

1、火灾危险性特征概述
    轧机防护区域火灾危险对象主要为:地下油库区内的工艺油和轧机区的轧机生产线,如果发生火灾应该以B类火灾为主,轧机内还有大量其他可燃固体物质,也应兼顾A类火灾。
    由于轧机轧辊等的高速运转,若润滑不到位使得轧机的个别部位温度较高,油气直接与其接触后会突然起火,点火源可能有很多种,如质量低劣的电器设备产生的火花、不规范操作飞溅的焊渣、管理不严乱扔烟头,线管及钢构接地不良等。若扑救不及时或扑救方法不当,有可能酿成非常恶性的火灾。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润滑、工艺油,通过储存容器、泵和管道进行储存和输送,尽管该油品的闪点较高,但是一旦被点燃,形成的火灾让人触目惊心。在高压油泵运行过程中,如果泵、管道、容器或其他部位有泄漏,特别是泄漏时压力较高,泄漏量较多时,遇火会迅速点燃;另外,一些扎机区都采用钢板作为称重和工作面,钢板之间的缝隙处理都不够好,有时直接从地上工作面掉下来的火种直接正中储油箱,危险之极难于言表。

 


    对到底采用什么灭火剂的问题上笔者认为选择二氧化碳是最理想的,不必对此有太多想法。第一:二氧化碳灭火剂局部灭火形式中是其它灭火剂无法替代的,详细技术见下表;第二:就目前我们国内和国外的扎机消防应用情况来看,二氧化碳成功灭火的实战例子非常多也非常成功;第三:扎机行业着火频率相对其它行业是很高的,从经济角度来看此种方式也是最经济的,运营成本也是最低的。
 

 

2、灭火系统
2.1灭火系统形式选择

    全淹没灭火方式:
    油库区的油库、地沟通常设在地下,大量油品在这里储存,油库区往往处在有封闭结构的环境中,从而在设计时采用全淹没灭火方式会比较切合实际情况。但这些区域的维护结构必须附和全淹没灭火系统的基本要求:
    1)保护区必须为独立区域;
    2)保护区的维护结构耐火极限>0.5h,耐压强度>1200pa;
    3)防护区灭火时应保持封闭条件,除泄压口以外的开口以及用于该防护区的通风机和
    通风管道中的防火阀等在喷放前均应做到自动关闭;
    4)保护区与外界若用隔断玻璃,为了达到防火要求需采用防火玻璃,耐火极限>0.5小时;
    5)喷放二氧化碳前,必须切断可燃、助燃气体的气源,并停止一切影响灭火效果的设备运行;
    6)保护区的门必须采用外开且能自动关闭的防火门;
    7)防护区的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 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 以上,
    泄压口面积 按下式计算
    F 0.15Q/ P (3.0.6)
    式中 Fx --- 泄压口面积 m2
    Qx --- 七氟丙烷在防护区的平均喷放速率 kg/s
    Pf --- 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 Pa
    8)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宜大于3m/s。必要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9)在喷头与保护对象之间,喷头喷射角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
    10)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
    11)当组合分配系统保护5个及以上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时,二氧化碳应有备用量,备用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储存量。备用量的储存容器应与系统管网相连,宜能与主储存容器切换使用。
    以上要求应该严格遵守并真正落到实处,不然整个系统只能停留在验收时的表演阶段,真正需要灭火时问题倍出。
    局部应用灭火方式
    主机、板式过滤机、棍缝都暴露在外,不能形成封闭空间,所以设计时采用局部灭火方式是最理想的。但对局部应用系统中的喷头要采用带罩喷嘴,喷罩形成的保护面积要严格经过实验确定,喷嘴的安装高度、入口压力、安装角度,周围风速都对灭火效果起决定性作用。虽然大多数设计对药剂量的计算都很数量,但不代表就可以有效灭火,所以对局部灭火系统的设计一定要谨慎,要考虑二氧化碳喷放后在不规则体表面形成的气体保护罩停留时间和形状。
2.2 灭火次数
    见“表一”,在不考虑两个防火分区同时着火的情况下(附和我国规范),扎机灭火系统一般要求扎机本体能够进行两次灭火,此时系统所储备的药剂量也可以实现板式过滤器两次灭火及油库的四次灭火能力。另外轧机本体部分灭火时应带动烟道灭火;烟道灭火时可不带动轧机本体部分灭火。烟道是单独设置的主备两套瓶组,棍缝和集油槽也是单独设置的主备两套瓶组,因为可以单独使用所以没有出现在“表一”内。在实际工程项目中业主往往会有意无意提出两个区同时发生火灾时,并要求能够解决。为此系统在储存药剂时应该按照“表一”设置灭火剂量,但在系统启动方式方法上与前者有些许的不一样,但完全可以实现。

3.2 警报装置设置
    对油库、主坑道保护区的内、外均设置声、光报警装置,为保证人员的安全撤离,在释放灭火剂前,应发出火灾报警火灾报警至释放灭火剂的延时时间应按照实际情况测试后设定,不能刻意的设定30S;对扎机本体、烟道、过滤器、棍缝不要作延时,符合条件就立即喷射;板式过滤机报警时,地下油库要同时报警;主机报警时,地下油库、主地沟要同时报警;为保证灭火的可靠性,在灭火系统释放灭火剂之前或同时,应保证必要的联动操作,即灭火系统在发出灭火指令时,由控制系统发出联动指令,切断电源,关闭或停止一切影响灭火效果的设备;在实际运行中由于系统探测都采用的是“与门”电路,所有区域都应处在自动状态,而不应该使任何区域处在手动控制状态下,因为自动状态下手动控制是优先的,因为在此种控制方式里误喷几率实在是非常低;主操作台、入口操作台、出口操作台上都设有主机(主、备用区)的操作按钮; 主操作台附近布置三个按钮,用作辊缝、主机(主、备用区)的起停按钮,其余各区的按钮分为本体和主操作室控制两种模式,但主操作室的按钮要和辊缝(主、备用区)的按钮分开放置;主机、地下油库、主地沟、板式过滤机等消防灭火区域均设置手动起停按钮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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